根据医院发展需要,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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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应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专业:护理。
2.学历:全日制大专及以上(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考虑)。
3.年龄:18~28岁(特殊人才可放宽)。
4.身高:女性160 cm及以上;男性170cm及以上。
5.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符合岗位要求。
6.有来军队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的意愿。
7.政审合格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(二)人员类别
1.非应届人员:有执业证书或已经通过资格考试且成绩在三年有效期内的;择优录用有本院见习经历者。
2.应届毕业生:有三甲医院实习经历(本院实习学生优先)并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。
二、报名时间及材料
(一)报名时间:2017年9月11日8:00起至2017年9月12日16:00止。
(二)报名材料
1.应届生需备材料:居民身份证、高中毕业证书、大学毕业证书(本科学位证书)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、英语四、六级证书、重要培训的证书、奖学金证书、发表文章等(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),实习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(复印件),下载附件《沈阳军区总医院应试登记表》(我是最下面的图片)并按要求填写。
2.非应届生需备材料:居民身份证、高中毕业证书、大学毕业证书(本科学位证书)、护士执业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英语四、六级证书、重要培训的证书、奖学金证书、发表文章等,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下载附件《沈阳军区总医院应试登记表》(我是最下面的图片)并按要求填写。
3.请报名者本人在报名时间内到护理部3楼示教室递交报名材料现场报名(不接受委托人代理报名),同时进行资格审查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考试安排
应试人员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,按要求到相应地点参加面试及考核,具体内容、时间、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现场报名、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。
(二)进行面试、理论考试、操作考核、体检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(三)分类汇总成绩,进行公示。
(四)经医院办公会审批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。
五、聘期和福利待遇
应聘上岗者按照医院有关规定,享受相应的责、权、利,以及其他福利待遇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83号
沈阳军区总医院护理部人力资源办
联 系 人:王思潼
电话:024—28851789
附:沈阳军区总医院护士应试登记表
本文章转自沈阳军区陆军总医院官方微博,原标题为:沈阳军区陆军总医院2017年招聘护士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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